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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水利委员会推动责任片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全面提速
发表时间:2023-11-27 09:37:02

    来源:水利部


    按照水利部统一部署,“十四五”期间,珠江流域(片)云南、广西、广东、海南省(自治区)拟实施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3607座。2021年以来,珠江水利委员会会同云南、广西、广东、海南省(自治区)水利(水务)厅把水库除险加固作为统筹发展和安全、稳定经济大盘的水利重要举措,认真抓好政策落地、责任落实,强化建设管理和指导帮扶,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扎实有序推进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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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位推动,压实责任。珠江水利委员会连续三年将督导珠江流域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作为年度督办事项和委党组“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任务。珠江水利委员会主任王宝恩高度重视,要求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督促各省份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提升流域水安全保障能力。云南、广西、广东、海南省(自治区)均建立了“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工作机制,压实“政府、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责任,并将水库除险加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与省级及以上资金分配、河湖长制年度考核、设区市绩效考核、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政府质量考核等工作直接挂钩。云南省人民政府多次专题研究推动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省水利厅成立领导小组;广东省连续3年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作为“省十件民生实事”之一;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成立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班,专门推动相关工作;海南省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列入全省“能力提升建设年”,将全省项目统一打包实施。 


    协同推进,成效显著。珠江水利委员会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会同云南、广西、广东、海南省(自治区)水利(水务)厅梳理现有小型病险水库项目清单,提出“五年建设任务三年完成前期工作、四年基本完成建设”“建设一批、储备一批、筹划一批”持续梯次推进的工作思路,统筹谋划推进项目前期工作、资金落实、实施建设等各个环节工作。通过逐座制定项目时间表、路线图,倒排工期节点到月、到周,形成各阶段、全链条的动态信息,准确掌握项目进度,强化过程控制和监管。珠江水利委员会多次组织流域专题调度会,针对项目多、任务重、技术力量薄弱的县区,充分发挥流域管理机构和委属单位技术优势,加强现场指导帮扶,排查问题隐患,摸清管理短板,分析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三年来,累计现场检查和指导帮扶水库624座,指导解决问题1834个,有力推进工程建设。 


    主动作为,保障资金。资金落实是项目实施建设的关键,云南、广西、广东、海南省(自治区)水利(水务)厅加强与水利部汇报沟通,积极争取资金支持,资金落实位居全国前列。广西壮族自治区2021—2023年共落实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资金46.36亿元,其中2023年落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17.39亿元,与2022年相比增长近50%,落实一般债资金再创新高,连续三年排名全国前五,有力保障了全区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稳步推进。广东省成功申请地方政府一般债额度30亿元专项用于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并在省级涉农统筹资金中落实省级奖补资金7.6亿元,全力保障任务实施。云南省水利厅与财政厅成立联合工作组,督促各县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有效保障工程建设进度。 


    目前,云南、广西、广东、海南省(自治区)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已开工2143座,其中1614座水库已完成除险加固,新增和恢复防洪库容14亿立方米,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84万多亩、受益人口约100万人,助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2023年底前,广东、海南将全部完成现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广西壮族自治区现有小型病险水库将全部完成前期工作。下一步,珠江水利委员会将继续加强督促指导和技术帮扶,协同推进流域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保障小型水库安全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