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能源局
2月2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指出,为进一步加强水电站大坝安全监督管理,深入排查整治大坝安全问题,有效提升大坝安全总体水平,国家能源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大坝安全提升专项行动。
《方案》显示,专项行动时间为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分排查整治、巩固提升、评估总结三个阶段进行。
《方案》要求,大坝运行单位、主管单位及其隶属的企业集团总部要认真对照法律法规、国家行业政策文件及技术标准规范规定要求,深入查摆大坝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落实改进举措。对照查摆的内容至少应包括完善大坝安全组织机构、加强重要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等8个方面、38项要求。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国能发安全〔2023〕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各派出机构,大坝中心,全国电力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水电站大坝(以下简称大坝)安全监督管理,深入排查整治大坝安全问题,有效提升大坝安全总体水平,我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大坝安全提升专项行动。现将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按时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国家能源局
2023年2月21日